证券代码:002912证券简称:中新赛克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的监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6)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签署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
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