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证券简称:集泰股份公告编号:2025-02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并发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2024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因此,公司将按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
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