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8证券简称:德生科技公告编号:2024-065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张颖女士、陈曲女士、凌琳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张颖女士、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陈曲女士、副总经理凌琳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部分公司股份。其中,持有公司股份328353股(占公司总股本0.08%)的张颖女士拟减持不超过82088股(占公司总股本0.019%);持有公司股份863778股(占公司总股本0.20%)的陈曲女士拟减持不
超过215945股(占公司总股本0.050%);持有公司股份250373股(占公司总股本0.06%)的凌琳先生拟减持不超过62593股(占公司总股本0.015%)。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202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东名称职务
(股)(%)
张颖董事3283530.08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陈曲8637780.20监
凌琳副总经理2503730.0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间接持有并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含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拟减持数量占其持有拟减持数量占公司股东名称
(股)公司股份比例(%)总股本比例(%)
张颖82088250.019
陈曲215945250.050
凌琳62593250.015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
9月24日至2024年12月23日期间(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内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三、承诺履行情况
(一)陈曲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2020年10月19日前),本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
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即2022年10月19日前)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二)张颖女士、凌琳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2020年10月19日前),本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减持股东按照相
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张颖女士、陈曲女士、凌琳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