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6证券简称:华阳集团公告编号:2024-055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惠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13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25名激励对象所在的下属公司绩效考核未达到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得行权;第二个行权有效期届满共有27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终止行权;公司拟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923420份,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对2021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923420份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277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
1034720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