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6证券简称:华阳集团公告编号:2024-054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会议由邹淦荣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中13名
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5名激励对象所在
的下属公司绩效考核未达到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得行权;
第二个行权有效期届满共有27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终止行权。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923420份予以注销。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277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1034720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