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1证券简称:大博医疗公告编号:2024-046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2024年9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4年8月30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志雄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定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管理委员第三次会议审议
1通过。
董事罗炯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管理委员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罗炯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2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
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
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3(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
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罗炯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4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71.4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3802%,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85.7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90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1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公司召开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2024年9月11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