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4-148
转债代码:127043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
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段浩然、王佳才、彭威洋、金钢、李双海、陈振华,合计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段浩然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4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对福帝乐增资的议案》
福帝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其增资2000.00万港元以满足其经营资金需求,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对福帝乐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福麟矿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同意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建设“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借与福麟矿业用于“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公司已与福麟矿业签订借款协议,并将前述项目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合计296493577.56元(含银行结息)划转至福麟矿业的募集资金专户。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福麟矿业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麟矿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福麟矿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新增川恒营销为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对象的议案》
川恒营销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日常经营所需拟向银行申请借款,申请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川恒营销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11.51%,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为25.77%,公司本次拟增加川恒营销为“2024年度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
的被担保人,与川恒生态、福麟矿业共享担保额度该事项不会新增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增川恒营销为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第二个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第二个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合计47.10万股,扣除本次拟回购的股份数0.75万股(共3名激励对象在解限前离职),根据《激励计划》关于解除限售比例的规定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09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为46.3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第二个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解限前(2024年3月至本议案提交审议之日止)合计3人离职(未解除限售股份合计0.75万股)。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未解限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数为0.75万股,公司将根据回购情况及可转债转股情况对应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次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5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福麟矿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