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9证券简称:东方嘉盛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卫平女士、李旭阳先生、邓建民先生、汪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郭少明先生、沈小平先生、吴学斌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少明先生、沈小平先生、吴学斌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郭少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若上述换届选举议案通过,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卢少平先生及谢晓尧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卢少平先生及谢晓尧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孙卫平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孙女士曾供职于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并曾担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东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女士于2003年加入公司,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自
2009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自2011年4月至今兼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孙卫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153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44.70%,孙卫平女士及其子女邓思晨、邓思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智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70.73%,孙卫平女士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孙卫平女士目前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旭阳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李先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李先生曾任深圳新世纪饮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润迅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资金主
管、澳大利亚TELEPLAN SERVICE SOLUTION财务经理。李先生于2009年9月加入本公司,担任财务管理中心总监,2011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李旭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李旭阳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邓建民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邓先生曾任南海官窑供销社主管会计、广州军区深圳企业局主办会计、东欧集团有限
公司贸易管理部经理、深业(深圳)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总助。邓先生于2007年1月加入公司并一直工作至今,现任公司财务高级经理,自2009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邓建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拟聘的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邓建民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汪健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汪先生曾任上海环球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络工程师、嘉里建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IT
经理、天狮溢海有限公司IT经理、永乐(中国)电器销售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佳
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汪先生于2010年6月加入公司并工作至今,现任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监。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汪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汪健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郭少明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正高级高级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学历。1982年至1995年,任深圳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1995年至2021年,任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审计部总经理、管道气客户服务公司总经理、信息管理
部总经理,具备丰富的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风险管理与内控等经验。兼任暨南大学审计硕士(MAud)、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导师,深圳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会计硕士(MPAcc)校外导师,江西财经大学深圳研究院客座教授,深圳市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深圳市会计协会荣誉理事,深圳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深圳市内审协会常务理事。深圳市卫生经济学会监事。任福田区国资局外部董事,深圳市兰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自2024年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郭少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郭少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沈小平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至2008年5月期间历任深圳市经理学院研究与发展部副部长/部长,副教授/高级经济师。2008年6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历任副教授/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先后兼任经济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2023年10月聘为经济学院督导。曾兼任广东省高校价值工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区域经济学会海洋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15年9月至2021年9月期间曾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600650.SZ)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沈小平先生未持有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沈小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吴学斌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曾担任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任主诉检察官,从事行检和反贪工作,荣获“深圳市十佳公诉人”,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天门市岳口东方塑业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沙吴学斌法律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普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中图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1363.SZ)独立董事,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602.SZ)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吴学斌先生未持有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吴学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