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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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董事签名:
吴宪何征黄文锋刘则安王文广盛宝军徐开兵
全体监事签名:
方小法朱珊黄富诗(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全体高管签名:
何征张亮陈瑜徐劲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