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6证券简称:沃特股份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沃特股份”)于2024年
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4年8月
26日起,最晚不超过2025年8月25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8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630036 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89.6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7852395.6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11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资 2023Y00046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1调整前拟投
项目投资调整后拟投入序号项目名称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金额金额
年产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
177310.7969489.2226525.24
目总部基地及合成生物材料创新中心建
227676.0018094.4015260.00
设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32000.0032000.0017000.00
合计136986.79119583.6258785.24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6143.1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2894.29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限自2023年8月21日起,最晚不超过2024年8月20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4900万元。截至2024年8月19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4年8月26日起,最晚不超过2025年8月25日,到期将归
2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目前一年期央行公布的 LPR 贷款利率 3.35%计算,若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达十二个月,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约67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四、公司承诺与说明
1、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及时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
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3、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4、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对全资或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4年8月26日起,最晚不超过2025年8月25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3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4年8月26日起,最晚不超过2025年8月25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与会监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单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沃特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沃特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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