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
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张建军先生,董事阮志毅先生、陶浩略先生、胡春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
布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公告编号:2024-052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本金及其存款利息和部分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
923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三利谱”)
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合肥三利谱二期TFT-LCD用偏光片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增资完成后,合肥三利谱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4018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6318万元,公司仍持有合肥三利谱100%的股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议案内容详见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6)。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