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5证券简称:安奈儿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刘书锦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书锦先生由于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为了不影响公司董事会和相关委员会的正常运作,特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同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全部职务。辞职后,刘书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书锦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因此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刘书锦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刘书锦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刘书锦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曾任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同时增补曾任伟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曾任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附件:
曾任伟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香港理工大学管理学博士。2006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博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博商管理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
博商同欣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任加德(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
任博商教育(广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曾任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