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5证券简称:安奈儿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
1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2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七)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
园一期 3 栋 A 座 15 楼 1501 会议室。
(八)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13004872股,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606252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
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总股数为212398620股。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83名,代
表公司股份43984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083%;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381名,代表公司股份3227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97%。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公司股份
40756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88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81名,代表公司股份3227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9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以下普通决议案2均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附件:决议案投票结果):
普通决议案
(一)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胡光建律师、陈雪仪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3附件:决议案投票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出席会议有序号审议议案股份类别表决权股份占出席会议有占出席会议有占出席会议有议案是数股数表决权股份数股数表决权股份数股数表决权股份数否通过的比例的比例的比例
总计439840854370448599.3643%2009000.4568%787000.1789%关于聘任2024年度
1是
审计机构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3227888294828891.3380%2009006.2239%787002.4381%
总计439840854370588599.3675%2008000.4565%774000.176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
2是管理制度》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3227888294968891.3814%2008006.2208%774002.3979%
总计439840854369908599.3520%2077000.4722%773000.175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
3是管理办法》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3227888294288891.1707%2077006.4345%773002.3948%
注:A 股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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