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3证券简称:新天药业公告编号:2024-096
债券代码:128091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部分已回
购股份共计40172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08%。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部分已回购股
份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0月17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229450267股减少至225433067股。
3、本次股本变动事项对“新天转债”的转股价格影响大于0.01元/股,“新天转债”的转股价格应做相应的调整。上述注销事项完成后,“新天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08元/股调整为8.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18日起生效。
一、回购股份的审议和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以下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7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
司已发行的部分 A 股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0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用于公司未来在适宜的时机推行股权激励计划。
2024年1月1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1式实施回购,并根据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1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决定
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750万元(含)且不超过1500万元(含)”增加为
“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
2024年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2月2日,截至2024年2月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17200股,占公司2024年1月31日总股本231514155股的比例约为1.7352%,最高成交价为11.8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56元/股,成交均价为9.5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8408327.94元(含交易费用)。
2024年6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将前期于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2月2日期间所回购的4017200股股份
的用途进行变更并注销,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二、本次部分已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4年
10月17日办理完成上述4017200股已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回购股
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本次部分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
53822992.35%53822992.39%
流通股
2高管锁定
53822992.35%53822992.39%
股
二、无限售条
22406796897.65%-401720022005076897.61%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229450267100.00%-4017200225433067100.00%
注:变动前股份数量截至2024年9月30日,具体以注销时的实际股本数量为准,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的调整公式测算,本次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对“新天转债”的转股价格影响大于0.01元/股,“新天转债”的转股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新天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08元/股调整为8.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
10月1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同日发布的《关于“新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五、本次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有利于提升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后续相关事项的安排
本次部分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择机完成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工作。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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