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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10 00:00 查看全文

股票代码:002871股票简称:伟隆股份公告编号:2024-115

债券代码:127106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10月0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3116872.32元及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1164019.84元,合计

84280892.16元。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

此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4)第000393号)。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伟隆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审议决议,并于2024年6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98号文)同意注册,伟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26971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截至2024年8月19日止,伟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筹得人民币26971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含税)人民币

4854780.00元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4年8月19日将人民币264855220.00元缴存于伟隆公司的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岛春阳路支行532903306010001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城阳支行8110601011801776977账户内(承销保荐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274798.87元已由伟隆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以自有资金补足)。

本次发行过程中,伟隆公司应支付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7491579.87元(含增值税),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7074189.65元(不含税),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2635810.35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24)第

000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募集资金投入

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293779100.00262635810.35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建设。截至2024年10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83116872.32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自筹资金预先投建设内容拟募集资金投入拟置换金额入可置换金额

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262635810.3583116872.3283116872.32

四、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和信验字(2024)

第000022号验资报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8月19日将

扣除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金额)4854780.00元后的募集资金

余额264855220.00元划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本次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074189.65元(不含增值税)。为保证公司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至2024年10月9日止,发行费用中人民币1164019.84元(不含增值税)已从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因此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发行费用(不含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序号项目本次置换金额

税)费用(不含税)

1保荐及承销费用4579981.13

2会计师费用566037.74

3律师费用712966.48712966.48712966.48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764150.94

用5资信评级费433962.26433962.26433962.26

6发行手续费用等其他费用17091.1017091.1017091.10

合计7074189.651164019.841164019.84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施计划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拟置换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拟置换金额

1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83116872.3283116872.32

2发行费用1164019.841164019.84

合计84280892.1684280892.16截至2024年10月9日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84280892.16元,本次置换金额合计

84280892.16元。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10月0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3116872.32元以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64019.84元,本次置换金额合计84280892.16元。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0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为自有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

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和信专字(2024)第000393号《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认为伟隆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0月0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伟隆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置换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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