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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比例超过1%暨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0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870证券简称:香山股份公告编号:2024-049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比例超过1%暨增持计划的进展

公告

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主要内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2024年8月27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继续增持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均胜电子将基于对上市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进展: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5日,均胜电子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共计增持公司股份151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1495%。其中,均胜电子在本次增持计划中共计增持公司股份83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6312%,增持金额为23900261元(不含手续费)。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均胜电子将继续按照计划增持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近日,公司收到均胜电子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变动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5日股票简称香山股份股票代码002870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增持股数增持比例

A股 1518200 股 1.1495%

合计1518200股1.149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多选)

其他□(请注明)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源(可多选)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股数占总股本股数占总股本

(股)比例(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2178520016.4945%2330340017.644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178520016.4945%2330340017.644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1)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于2024年7月23日向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股份”)出具《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及承诺函》,基于对香山股份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2024年7月24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26日,均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胜电子已累计增持香山股份3414000股,增持总金额为97035770元(不含手续费)。截至2024年8月26日,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均胜电子该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向、计划(2)均胜电子于2024年8月26日向香山股份出具《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及承诺函》,基于对香山股份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2024年8月27日起六个月内,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2024年8月

27日至2024年9月5日,均胜电子已累计增持香山股份

833600股,增持金额为23900261元(不含手续费)。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均胜电子将继续按照计划增持股份。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是□否■法》等法律、行政法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是□否■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例。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是□否■约收购的情形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不适用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

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均胜电子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增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六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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