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股票代码:002870.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录....................................................3
释义....................................................6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1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所受处罚
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11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和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情况........................................12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12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14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1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
权益的计划................................................1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授权或审批程序.......15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16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1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的核查.....................................1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的核查..............................16
第四节资金来源..............................................17
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及支付方式................................1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17
第五节后续计划..............................................18
一、未来12个月内是否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
出重大调整................................................18
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
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18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18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18
五、对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调整.......................................19
六、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调整.......................................19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19
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20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20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20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24
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6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26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27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28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28
第八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2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2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
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29
第九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30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36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37
一、备查文件...............................................37
二、备查地点...............................................3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38
财务顾问声明...............................................39
4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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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均胜电子指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香山股份指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均胜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均胜集团指股东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均普智能指
(688306.SH)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香山均胜群英指股份控股子公司
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信息
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香山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指2607800股股份,占香山股份总股本的
1.974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有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26415200股,达到香山股份总股本的20.00%信息披露义务人针对本次权益变动拟委托上报告书、本报告书指市公司公告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6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0870.1543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60543096X6经营期限1992年8月7日至无固定期限
联系电话0574-87907001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法定代表人王剑峰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2年8月7日
电子产品、电子元件、汽车电子装置(车身电子控制系统)、光电机
一体化产品、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放声设
备、汽车配件、汽车关键零部件(发动机进气增压器)、汽车内外饰经营范围
件、橡塑金属制品、汽车后视镜的设计、制造、加工;模具设计、制
造、加工;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制造业项目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均胜电子前十大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7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均胜集团有限公司51745770136.73
2王剑峰350369592.49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46766612.46
4浙江融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68709631.20
5谢科鸟114000000.8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
6113012580.80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金鹰基金-浦发银行-万向信托-万向信托-均胜2号
7110723370.79
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8105329540.75
005L-CT001沪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环保主题灵活
998746200.70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
1096110200.68
品-018L-CT001 沪
合计66783447347.4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产权控制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均胜电子的控股股东为均胜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王剑峰。截至2024年6月30日,均胜电子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
王剑峰
57.50%
2.49%
均胜集团
36.73%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胜电子所控制的核心一级子公
8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司情况如下:
序公司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持股比例号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软件外包服务;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信息系统集宁波均联智成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备
1行科技股份宁波86.65%制造;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有限公司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安徽均胜汽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车安全系统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2合肥60%控股有限公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司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主要为整车企业开发和生产驾驶员控制与车载传
3 Preh GmbH 德国 100%
感器系统、以及控制器和装配系统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均胜集团及实际控制人王剑峰直接控制的除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的其他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公司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持股情况号均胜集团直接持股
45.61%,并
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通过均胜电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专用设备制造子间接控制(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软件开发;均普智能
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0.8%的股
宁波均普智能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权;同时王
1宁波造股份有限公司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剑峰通过宁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波韦普创业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投资合伙企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业(有限合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伙)间接控制均普智能
13.03%的股
权
2宁波高新区高胜宁波办理各项贷款;办理票据贴现;小企业发均胜集团直
9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小额贷款有限公展、管理、财务咨询。接持股70%司
宁波韦普创业投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王剑峰直接3资合伙企业(有宁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持有99%的限合伙)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财产份额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均胜电子面向全球整车厂提供智能电动汽车关键技术领域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公司业务分为汽车电子和汽车安全两大板块,其中汽车电子业务主要包括智能座舱、智能网联、智能驾驶、新能源管理等;汽车安全业务主要包括安全
带、安全气囊、智能方向盘和集成式安全解决方案相关产品。公司在全球汽车电子和汽车安全细分市场居于领先地位,凭借自身核心技术与自主研发能力,以先进的创新设计、覆盖全球的生产制造体系、可靠的品质管理以及始终如一
的优质服务,不断引领全球汽车电子和安全行业的发展,是各大汽车品牌的长期合作伙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均胜电子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5688684.815411209.345132668.14
总负债3776047.573640841.573447196.3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357903.441225289.961137327.46
净资产
资产负债率66.38%67.28%67.16%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5572847.574979335.174567003.24
主营业务收入5531671.654949664.354502100.55
净利润124009.1723326.14-453546.2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8.40%3.35%-27.96%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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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
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2024年6月,均胜电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0号)。因公司过往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况,宁波证监局对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王剑峰,时任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俊彧,时任董事会秘书俞朝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4年8月,均胜电子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149号)。因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王剑峰,时任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俊彧,时任董事会秘书俞朝辉予以通报批评。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就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切实整改。公司已咨询保荐人专业意见,加强相关部门培训与管理,组织并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并督导相关工作人员在今后募
集资金的日常使用中严格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的流程和用途,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及相关人员将持续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与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上述情况外,均胜电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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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其
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和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
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
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均胜集团直接持有均普
智能(688306.SH)45.61%的股权,并通过均胜电子间接控制均普智能 0.8%的股权,是均普智能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王剑峰先生通过均胜集团和均胜电子间接控制均普智能46.41%的股权;通过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13.03%的股权。王剑峰先生合计控制均普智能
59.44%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
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均胜集团直接持有宁波高新区高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70%的股权。宁波高新区高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具体信息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之“(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
家/地区的居留权
1王剑峰董事长中国中国否
2朱雪松副董事长中国中国否
董事、总
3陈伟中国中国否
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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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取得其他国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
家/地区的居留权
董事、副
4李俊彧总裁、财中国中国否
务总监
5蔡正欣董事中国德国否
6周兴宥董事中国中国否
7鲁桂华独立董事中国中国否
8余方独立董事中国中国否
9魏学哲独立董事中国中国否
监事会主
10王玉德中国中国否
席
11郭费儿职工监事中国中国否
12戴申君监事中国中国否
13华慕文副总裁中国中国否
董事会秘
14俞朝辉中国中国否
书
1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香山股份主营业务包括汽车零部件业务和衡器业务,其中汽车零部件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空气管理系统、豪华智能饰件和新能源充配电系统等。近年来香山股份的汽车零部件业务发展迅猛,以智能座舱和新能源充配电产品为主线,紧跟电动化、智能化发展趋势,产品竞争力日渐提升,单车价值量稳步上涨。
同时,伴随着客户矩阵的持续优化和扩大,香山股份的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得以持续提升。2023年香山股份营业收入57.88亿元,同比上升20.16%;归母净利润1.61亿元,同比增长86.86%。在客户和订单拓展方面,香山股份在稳定原有以奔驰、奥迪等豪华品牌为主的客户群体的基础上,还成功拓展了多个国内外新能源品牌的业务,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客户和产品矩阵。随着汽车行业智能化转型升级的趋势,香山股份的经营规模有望持续扩大,业务结构不断优化,盈利能力全面提升,进入价值上升和放量增长的高速通道。
基于对香山股份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丰富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外投资布局,优化现有资产结构,自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香山股份2607800股股份,占其总股本比例为1.974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香山股份264152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00%。
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甚至最终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可能,且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暂无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4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授权或审批程序
2024年8月26日,均胜电子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持计划的议案》。
2024年10月11日,均胜电子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持计划暨增加增持金额的议案》。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本次权益变动无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15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增持。自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均胜电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香山股份2607800股股份,占香山股份总股本的1.9745%。具体情况如下:
变动方式变动时间增持股数(股)增持金额(元)增持比例
2024年9月18日至
集中竞价260780079549170.651.9745%
2024年10月17日
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的核查经核查,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均胜电子持有的香山股份股份数量、性质如下表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股份性质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称
(股)本的比例(股)本的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2380740018.0256%2641520020.00%
其中:无限售
均胜电2380740018.0256%2641520020.00%条件股份子有限售条件股
----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的核查经核查,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16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及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上市公司2607800股股份,涉及交易对价为79549170.65元,其增持对价已直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完成支付。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法自有资金。
17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是否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若后续拟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
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已有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若未来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已有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若后续拟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依法依规履行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
18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若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修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若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若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若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9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五个方面均保持独立。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的情况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为持续保持香山股份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下:
“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保证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
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违反本承诺函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致力于智能座舱/网联系统、智能驾驶、新能源管理系统等汽车电子系统以及汽车安全系统等产品的研发与制造,主要产品包括汽车电子系统和汽车安全系统两大类,其中汽车电子业务主要包括智能座舱、智能网联、智能驾驶、新能源管理等,汽车安全业务主要包括安全带、安全气囊、智能方向盘和集成式安全解决方案相关产品。
香山股份主营业务包括汽车零部件业务和衡器业务。汽车零部件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空气管理系统、豪华智能饰件和新能源充配电系统等;衡器板块主要
产品包括家用衡器、商用衡器及智能测量产品等。
20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均胜电子和香山股份的部分业务同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制造与销售,然而汽车工业产业链较长,汽车整车包含3万多个零部件,涉及的零部件众多。随着汽车工业发展,汽车零部件行业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随着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在汽车业的推广使用,汽车工业内部分工也越来越精细化。均胜电子和香山股份虽然均从事汽车零部件业务,但双方在产品类别方面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公司配件类型主要产品安全带汽车安全系安全气囊统智能方向盘集成式安全解决方案
智能座舱系统人机交互类产品、智能座舱域控制器等均胜电子
5G-V2X 车路协同解决方案、5G-V2X 集成式数
智能网联系统字智能天线解决方案等
汽车电子系 电池管理系统(BMS)、充电升压模块(Boost统 新能源管理系 er)、车载充电机(OBC)、直流电压转换器统
(DC/DC)
L2 到 L4 级别的智能驾驶域控产品,包括行泊智能驾驶系统
一体域控、驾舱融合域控及中央计算单元等空气管理系统(机械式出风口、电动式出风智能座舱口)、豪华智能饰件(真木表面饰件、真铝表面饰件、碳纤维表面饰件、新材料表面饰件)智能充电桩(包括智能交流桩、智能高压直流香山股份汽车零部件桩、随车充、放电枪等)、车内充配电产品新能源充配电(其中车内充电系统产品包括充电插座、高压系统充电线束、充电小门等,配电系统产品包括电池包断路单元 BDU、高压配电盒单元 PDU、电动汽车通讯控制器 EVCC 等)
由上表可知,虽然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上市公司均从事汽车零部件业务,但双方在产品类别方面存在差异,双方在智能座舱、新能源充配电系统领域存在协同。
(一)均胜电子与香山股份在智能座舱业务不涉及同业竞争
21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智能座舱业务方面,均胜电子的主要产品为人机交互显示总成系统、车载智能仪表系统、智能显示屏等智能座舱人机交互产品,以及智能座舱域控制器,产品形态如下表所示:
智能座舱人机交互产品智能座舱域控制器
香山股份的产品主要为各类空气管理系统及豪华智能饰件,主要产品形态如下表所示:
空气管理系统旋钮控制出风口屏幕控制出风口语音控制出风口手势控制出风口豪华智能饰件真木表面饰件真铝表面饰件碳纤维表面饰件豪华智能内饰
如上表所示,虽然香山股份和均胜电子均从事智能座舱业务,但实际交付的产品存在较大差异,双方在产品类别上系互补关系,均胜电子与香山股份在智能座舱业务不涉及同业竞争。
(二)均胜电子与香山股份在新能源相关业务领域不涉及同业竞争
新能源相关业务方面,均胜电子主要提供电池管理系统(BMS),以及充电升压模块(Booster)、车载充电机(OBC)、直流电压转换器(DC/DC)等单
一及多合一功率电子产品,具体产品形态如下表所示:
22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电池管理系统充电升压模块多合一功率电子产品
香山股份主要提供智能充电桩、车内充配电产品,具体产品形态如下表所示:
智能充电桩智能交流桩智能高压直流桩随车充放电枪车内充配电产品充电插座高压充电线束充电小门
电池包断路单元 BDU 高压配电盒单元 PDU 电动汽车通讯控制器 EVCC其中,均胜电子主要生产集成了主控制器、从控制器、均衡模块、高压控
2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制器、电池状态指示单元、通讯模块、以及电池包断路单元(BDU)等模块的
电池管理系统(BMS),以及集成了高压配电单元(PDU)、车载充电机(OBC)、直流电压转换器(DC/DC)等单一或多个产品的功率电子产品模块总成。香山股份生产的电池包断路单元为均胜电子电池管理系统(BMS)的上游模块之一;生产的高压配电单元为均胜电子多合一功率电子产品上游模块之一,双方主要系产业链上下游关系,不存在竞争性业务。香山股份生产的其他新能源充配电产品与均胜电子的产品不存在直接关联。
综上,均胜电子和香山股份虽然均从事汽车零部件业务,但双方在产品类别方面存在差异,不涉及同业竞争,本次权益变动预计不会对香山股份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为避免双方存在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下:
“1、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期间,本公司保证不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地位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期间,本公司将公平对待各下属
控股企业按照自身形成的核心竞争优势,依照市场商业原则参与公平竞争。
3、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期间,本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
并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
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违反本承诺函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企业与香山股份已有合作,存在交易情形,具体参见本报告书“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仍将持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24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并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按照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保证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方回避表决的义务,不利用股东身份促使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违反本承诺函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存在交易,最近两年一期发生的重大交易情况如下:
(一)日常交易
单位:万元
2024年
交易方对手方交易内容2023年度2022年度
1-6月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4386.784781.791077.03
均胜电子及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1286.194715.0110948.83
子公司;均胜香山股份提供租赁87.23174.46473.63电子控股股东及其子公
均胜集团及其司其他收入262.45471.66519.12
子公司其他支出50.05109.4788.34
利息收入27.98135.47497.91
(二)提供担保
单位:万元担保是否已担保方对手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经履行完毕
11000.002017-10-252030-10-25否
均胜电子及其
13000.002020-11-202023-11-19是
子公司;均胜香山股份
电子控股股东及其子公18000.002020-12-112023-12-10是均胜集团及其司
20000.002021-03-242024-03-24是
子公司
8000.002020-09-042022-09-04是
(三)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初始拆借金截至2024年拆出方拆入方起始日到期日额6月30日余额香山股份均胜电子及其
及其子公11446.241286.242021-01-012024-12-31子公司司
2019 年 11 月,均胜群英自均胜电子取得了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GmbH 75%的权益,应付股权收购款现金对价 50000.00 万元,于 2020年12月31日,应付股权收购款余额为11446.24万元。2021年,该应付股权收
26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购款转为股东借款,均胜群英与均胜电子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年利率为
4.35%,借款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后续逐年展期至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均胜群英已归还1.016亿元借款,截至2024年6月
30日上述拆借金额余额为1286.24万元。
(四)股权出售的交易
单位:万元
2024年
出售方收购方交易内容2023年度2022年度
1-6月
均胜群英12%
均胜电子香山股份-51000.00-股权
2023年5月,均胜电子与香山股份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均胜电子以现
金方式向香山股份出售其持有的均胜群英12%的股权,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为51000万元,系交易双方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6277号)协商一致后确定。该次交易于
2023年7月完成股权过户;交易完成后,香山股份持有均胜群英的股权比例增加至63%。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合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
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交易的情形。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2020年12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向香山股份出售均胜群英51%的股权;2021年6月23日,为了保持均胜群英管理层的稳定性和积极性以协助信息披露义务人完成在上述股权转让中对香山股份所作的业绩承诺,信息披露义务人子公司宁波均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科技”)与均胜群英中高层管理人员组成的宁波均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均享投资”)和宁波均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均好管理”)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均胜科技出资人民币1.68亿元收购均享投资与均好管理合计持有的均胜群英约4.2%股权(均享投资与均好管理分别持有约1.89%股权和2.31%股权);上述股权转让款的支付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在均胜群英
27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业绩承诺期间,根据业绩完成情况逐期支付。均胜科技已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款的支付。香山股份第五届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刘玉达、徐彬,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张盛红,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赵双双;第五届及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陆立英、赵文丽为均享投资的合伙人。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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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除本报告书及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参见香山股份2024年9月14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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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具体情况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2年4月25日、2023年3月30日、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
网披露的《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情况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2022年12月312021年12月31
类别日日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17630.79540494.61624697.49
交易性金融资产28072.4546578.5989980.53
衍生金融资产10410.298177.56110.34
应收票据37228.1248578.1535632.69
应收账款803206.09760088.52684687.32
应收款项融资30446.4419196.994226.40
预付款项22192.2617792.3413942.20
其他应收款122591.1994162.45175022.30
其中:应收股利23510.1620920.1624000.43
其中:应收利息---
存货924618.43851165.75703098.5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5389.6310539.75
其他流动资产134452.81100813.9493829.43
流动资产合计2636238.492497588.642425227.21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13051.8117315.191357.51
长期股权投资229531.41208729.911945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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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9275.7589730.3179528.98
固定资产1099504.941114616.361092153.44
在建工程276108.32214864.17183421.26
使用权资产76098.0480202.0575913.91
无形资产358842.24323840.58345826.26
开发支出100209.78109050.6969974.71
商誉554700.20542107.03500918.15
长期待摊费用5799.516139.657135.41
递延所得税资产118598.19104254.7397489.50
其他非流动资产190726.13102770.0359141.78
非流动资产合计3052446.332913620.692707440.94
资产总计5688684.815411209.345132668.1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24370.29300758.61339627.45
衍生金融负债367.1533.881584.75
应付票据14719.427476.3013213.30
应付账款956321.70884669.87711870.57
合同负债65842.4168194.2464608.19
应付职工薪酬144145.84120588.02104817.81
应交税费97576.5276026.3676964.29
其他应付款59590.9268478.7492724.28
其中:应付利息---
其中:应付股利9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56520.91412991.31148699.61
其他流动负债143605.66148304.04166765.24
流动负债合计2263060.812087521.371720875.5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196000.791246773.901349854.62
应付债券--50000.00
租赁负债61913.4565163.9162241.08
长期应付款23435.5125092.68469.7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44827.39127943.34165276.17
预计负债28430.9832856.7344517.60
31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递延所得税负债43212.1336503.5334392.94
递延收益10128.0010295.199269.22
其他非流动负债5038.508690.9310299.45
非流动负债合计1512986.761553320.201726320.85
负债合计3776047.573640841.573447196.3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40870.15136808.46136808.46
资本公积金1058302.551026444.961043424.72
减:库存股22526.3722526.3722526.37
其它综合收益-18588.75-20624.85-86148.68
专项储备19.86--
盈余公积18910.3415056.5513446.65
未分配利润180915.6590131.2052322.6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357903.441225289.961137327.46(或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554733.81545077.81548144.3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912637.251770367.771685471.79
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5688684.815411209.345132668.14
权益)总计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类别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5572847.574979335.174567003.24
其中:营业收入5572847.574979335.174567003.24
二、营业总成本5433686.924982349.844775029.31
其中:营业成本4731921.444383896.084036030.82
税金及附加16025.0714106.0112220.67
销售费用78947.3084517.00118457.07
管理费用263666.06238193.25276480.83
研发费用254149.80213884.75234667.82
财务费用88977.2547752.7497172.10
其中:利息费用112090.3193211.39102623.22
减:利息收入7559.169500.219024.13
32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类别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加:其他收益14969.5212114.9812056.09
投资收益20495.2112447.2216147.8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15163.3211308.2910741.96
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5713.0010177.886319.23
资产减值损失-12505.66-4925.93-209400.85
信用减值损失-3599.061576.19-3561.00
资产处置收益2860.67779.87-1329.66
三、营业利润177094.3429155.55-387794.38
加:营业外收入928.0220046.10279.53
减:营业外支出1794.291219.901412.48
四、利润总额176228.0747981.75-388927.33
减:所得税费用52218.9024655.6164618.90
五、净利润124009.1723326.14-453546.22
持续经营净利润124009.1723326.14-453546.22
减:少数股东损益15690.09-16092.29-78217.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8319.0839418.43-375329.1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106.7693941.63-38148.20
七、综合收益总额130115.93117267.77-491694.42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19760.7512325.51-88722.88
益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
110355.19104942.26-402971.55
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0.780.29-2.74
稀释每股收益0.780.29-2.74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类别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6258254.835513143.075235369.67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78155.2753841.946396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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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15452.4034366.4087402.56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351862.505601351.415386733.6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4571612.704185556.914063821.41
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1032148.89848654.09848738.13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174448.96163051.11127030.41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180750.37187107.34164994.78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58960.925384369.455204584.7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92901.58216981.96182148.91
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4905.975178.152092.1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63070.3810144.266155.01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30000.0020000.00-
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115012.81168324.46303705.33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2989.16203646.88311952.4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377042.74330393.22280518.98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400.0011701.702725.61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168363.40129036.46268068.38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5806.14471131.38551312.9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82816.99-267484.51-239360.53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5497.2689166.67169383.33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89166.67160833.33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41335.64570995.911274023.9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64285.3321883.3221443.80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41118.24682045.901464851.1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72717.70566490.201297571.3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105360.3677598.92124169.71
支付的现金
34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1367.401305.961835.18
东的股利、利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35645.4161051.25241641.08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13723.46705140.371663382.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72605.23-23094.47-198531.03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3320.073224.49-1883.08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40799.44-70372.53-257625.74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84552.11454924.64712550.37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25351.55384552.11454924.64
余额
35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36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均胜电子营业执照;
(二)均胜电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均胜电子内部决策文件;
(四)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均胜电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五)均胜电子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确认函;
(六)均胜电子最近三年财务数据;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资金来源的声明;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合法合规情况的承诺函;
(九)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住所,以备投资者于工作时间查阅。
37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王剑峰
签署日期:年月日
38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财务顾问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王曙光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孙英纵陈贻亮李鹏飞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9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王剑峰
签署日期:年月日
40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上市公司所上市公司名称广东省中山市公司在地
股票简称 香山股份 股票代码 002870.SZ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名称务人注册地号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有无一致行有□无√
减少□份数量变化动人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人是否为上市务人是否为是√(注)否□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上市公司实东1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务人是否拥人是否对境
有境内、外
内、境外其他是□否√是□否√两个以上上上市公司持股市公司的控
5%以上
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23807400股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持股比例:18.0256%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权益的股份变
变动数量:2607800股动的数量及变
动比例变动比例:1.9745%
41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在上市公司中
变动时间:自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变动方式:集中竞价增持及方式与上市公司之
间是否存在持是√否□续关联交易与上市公司之
间是否存在同是□否√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否□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是√否□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是□否√条规定的情形是否已提供
《收购办法》
是√否□
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否已充分披
是√否□露资金来源是否披露后续
是√否□计划是否聘请财务
是√否□顾问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是√否□准及批准进展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
是□否√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注:本次权益变更后,信息披露人对香山股份的持股比例达到20.00%,超过赵玉昆先生
42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8.85%的持股比例,为香山股份第一大股东。但鉴于赵玉昆先生、陈博先生、王咸车先生
于2022年7月8日起建立了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28.28%,因此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香山股份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4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王剑峰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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