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0证券简称:香山股份公告编号:2024-059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变动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
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均胜电子共持有公司股份2641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001%。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增持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调整增持股份计划暨增加增持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等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均胜电子在本次增持计划中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945400股,累计增持金额为118078639.65元(不含手续费)。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均胜电子将继续按照计划增持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均胜电子于2024年9月14日披露了《简式权益报告书》,该次权益变动后,均胜电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80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0256%。此后,均胜电子于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24500股。该次增持后,均胜电子持有公司股份2493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8.8770%,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均胜电子,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比例超过1%暨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近日,公司收到均胜电子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比例超过百分之一的告知函》,其于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483300股。本次增持后,均胜电子共持有公司股份264152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20.0001%,其同时向公司出具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变动方式变动时间增持股数(股)增持金额(元)增持比例
2024年9月18日至
集中竞价112450032508931.000.8514%
2024年9月24日
2024年10月14日至
集中竞价148330047040239.651.1231%
2024年10月17日
合计260780079549170.651.9745%
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变化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
股数(股)股数(股)比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2380740018.0256%2641520020.000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380740018.0256%2641520020.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增持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调整增持股份计划暨增加增持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等相关公告。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10月17日,均胜电子在本次增持计划中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945400股,累计增持金额为118078639.65元(不含手续费)。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均胜电子将继续按照计划增持股份。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及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及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均胜电子持有公司股份2641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001%,为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根据均胜电子出具的《详式权益报告书》,未来12个月内,均胜电子不排除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甚至最终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可能,且暂无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均胜电子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化明细;
2、均胜电子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比例超过百分之一的告知函》3、均胜电子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