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7证券简称:周大生公告编号:2024-046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
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
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宗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以截至本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109592626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0452372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1085473893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25642167.9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753885047.81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
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已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制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在2024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上述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本次中期分红方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签字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