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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美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2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859证券简称:洁美科技公告编号:2024-073

债券代码:128137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通知于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以直接发放、邮寄、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上午10:00(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张永辉先生。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方隽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类第5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77152016.2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7162724.28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65787521.2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03986956.36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积极响应一年多次分红,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结合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430911905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已回购股份49575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后的总股本4259544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51114528.60元(含税)(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股份登记日期间,因“洁美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即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须经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现金分红指引》及本公司

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召开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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