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5证券简称:捷荣技术公告编号:2024-049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和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部分外币业务,人民币兑外币汇率和国内外利率的浮动会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一定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业务实际需求,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开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
根据公司的进口采购金额、出口销售额及市场汇率、利率条件,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滚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合计不超过6000万等值美元(按汇率7.2折算,折合人民币约4.32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各项业务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循环开展,并且净卖出滚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5000
万等值美元以及利率互换滚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00万等值美元。
2、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合作机构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
银行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3、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工具仅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互换
掉期业务、利率互换掉期业务及上述业务的组合。
4、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决策并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
关合同协议,并同意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他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相关权利、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本授权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流动性安排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
6、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
金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
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
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3、其他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
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21、公司在选择外汇套期保值产品时,选择违约风险低、风险可控、以规避
风险为目的的产品;交易操作后,实时关注市场变动,如发生到期违约或在执行期间发生不可逆转反向变动的,将按公司授权规定及时上报审批,马上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稳健为原则,尽最大努力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3、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套期保值
业务操作规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额度及审批权限、外汇套期保值的管理
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4、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
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开展该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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