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3证券简称:皮阿诺公告编号:2024-034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10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礼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6495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54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2281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162%。
3、通过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214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379%。
4、中小投资者总体情况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8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9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1%。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00《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448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6%;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7%;弃权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383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383%;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16%;弃权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01%。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2.00《关于为公司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392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3%;反对8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3%;弃权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2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326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437%;反对8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908%;弃权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55%。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3.00《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选举朱峰先生、余彦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关于补选朱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朱峰先生获得9607425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朱峰先生获得85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3%。
3.02《关于补选余彦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余彦龙先生获得9607423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余彦龙先生获得852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3%。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峰先生、余彦龙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森林、杨尚东;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皮阿诺科学
3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