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2证券简称:道道全公告编号:2025-【016】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变更了会计政策,由于公司目前未开展相关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的要求变更,为非自主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上述规定。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
“一、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的后续计量”、“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公司自
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上述规定。
由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