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0证券简称:科达利公告编号:2024-101
债券代码:127066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科达利”)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达利”)累计不超过1845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为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科达利”)累计不超过99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前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存续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2024年5月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公司近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公司为江苏科达利向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宜宾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四川科达利向中信银行宜宾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能及时监控该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提供担保前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被担保方最经审批本次担本次新本次担被担保公司持剩余可用担保方近一期资产可用担保前担增担保保后担方股比例担保额度负债率保额度保余额金额保余额深圳江苏
100%55.75%1845001110002000013100053500
科达利科达利深圳四川
100%55.81%9900049000100005900040000
科达利科达利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科达利
1、江苏科达利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3日
注册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泓盛路899号
法定代表人:李武章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锂电池结构件、模具、五金制品、塑胶制品、汽车配件的制造、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厂房出租。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265773.63287366.67负债总额148155.73183774.27
净资产117617.90103592.40
项目2024年1-9月(未经审计)2023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198052.10235289.31
利润总额15552.1218492.01
净利润13882.4816763.66江苏科达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债务人: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招商银行常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江苏科达利
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亿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四川科达利
1、四川科达利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2月23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三江新区宋家镇新源大道二段1号
法定代表人:黄传宏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池制造;五金产品制造;
模具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川科达利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128889.12113914.01
负债总额71926.8160465.73
净资产56962.3253448.27
项目2024年1-9月(未经审计)2023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89587.13132763.88
利润总额4107.4310920.61
净利润3499.3311202.62四川科达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债务人: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四川科达利在主合同项下应向中信银行宜宾分行偿还或支付的主
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61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为66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2.96%;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36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5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二)公司与中信银行宜宾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