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9证券简称:威星智能公告编号:2024-062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会议由董事长黄文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应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为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文谦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逐项审议表决,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黄华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张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杜晨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余庆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应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为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文谦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逐项审议表决,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谢会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张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鲍立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谢会丽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鲍立威先生、张凯先生、谢会丽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
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董事会经审议,决定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