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9证券简称:威星智能公告编号:2024-057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换届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为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文谦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黄华兵先生、张妍女士、杜晨鹏先生、余庆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文谦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谢会丽女士、张凯先生、鲍立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董事候选人担任公司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会超过公司董事的二分之一。2、独立董事候选人谢会丽女士、张凯先生、鲍立威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谢会丽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自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6、公司第五届非独立董事黄文谦先生在任期届满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
立董事职务,公司对黄文谦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7、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陈三联先生在任期届满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对陈三联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8、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附件一: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华兵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于1996年参加工作,长期任职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荆州分公司个险部主管;中国人寿总公司个险部核心项目组成员;
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个险销售部副处长、直属销售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中
国人寿阜成门支公司总经理;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业务总监。现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中燃荣威能源设备(杭州)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星达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缥缈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睿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黄华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20000股,占总股本0.5076%;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张妍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曾任浙江威星电子系统软件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杭州威星计量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威星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星达能源设备有限公司监事,杭州隐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张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30%;通过南阳颐锐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8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26%;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确保在任职期
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杜晨鹏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曾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中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当代资本、新疆金控等企业任职经历。在战略规划、项目运营、企业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现担任公司投资总监、董事,杭州隐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杜晨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余庆竹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担任新加坡金味集团驻杭州办事处市场推广员。2000年9月进入公司,历任销售经理、销售副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现任公司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杭州星达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余庆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600股,占总股本0.005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附件二: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鲍立威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中共党员。1993年12月至2005年4月在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系统工程研究所担任副研究员、系统工程专业硕导;2005年
4月至今在浙大城市学院工作,现任浙大城市学院商学院教授、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导。2014年7月至2020年9月曾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鲍立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确保
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鲍立威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凯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07年6月起在中国计量大学从事流体计量及能源计量相关方面的教学及科研工作,现任教授及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副处长。2012年10月至2018年11月期间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主持国家重点研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6项,获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浙江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发明和实用新型等专利10余项,出版专著3部,发表论文40余篇,完成各种企业研究项目总计60多项,在流量计量仪表研制、智慧管网研究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理论和实际经验。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确保在任职
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张凯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谢会丽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注册会计师。1999年8月至2000年8月在杭州无线电六厂从事企业管理工作;2003年4月起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从事财务会计方面的
教学工作,现任副教授、会计系系主任;同时兼任上海贺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多年来一直从事会计理论、企业控制权及公司治理相关研究,主持与参与多项省部级课题,曾获浙江省教育系统“三育人”先进个人等荣誉。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谢会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确保
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谢会丽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