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7证券简称:盐津铺子|@">盐津铺子公告编号:2024-091
盐津铺子|@">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8000股,占目前公司最新股本总额
272819859股的0.22%。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2月20日。
盐津铺子|@">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津铺子|@">盐津铺子”)于2024年
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3年9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
事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3年9月1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对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年9月29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盐津铺子|@">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0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并
确定以2023年10月17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1名激励对象授予1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售期届满的说明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解除限售期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解除限售期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
解除限售期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7日,上市日期为2023年12月6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4年
12月5日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期条件的说明
解锁条件是否满足条件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足解除限售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条件。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公司业绩考核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业绩成
要求:就情况:
1、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相比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4115175423.46元,较2022年增长【42.22%】;
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2、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解锁条件是否满足条件说明
益净利润为476234230.93元,税后股权激励成(注:1、以上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本55243851.90元(税前列支额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
73658469.20元),故未扣除股权激励成本前
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2、20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
年营业收入指2022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2893520454.12
润为531478082.83元,较2022年增长元;2022年净利润指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6.30%】。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综上,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用影响的数值319597789.91元。)
4、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X0≤X≤100),并依照激励对象的年度综合考评得分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年度综合考评得分 90≤X≤100 80≤X<90 0≤X<8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比例 100% X/100 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31名激励对象的考评得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分段均为 90≤X≤100。
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因此,可解除限售比例均为100%。
限售额度。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拟解除限售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
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2月20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1人;
3、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8000股,占目前公司最
新股本总额272819859股的0.22%。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表: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转增后股份数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姓名职务数量(万股)(万股)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张磊副总经理30.0042.0012.6029.40
张杨董事会秘书3.004.201.262.94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07.00149.8044.94104.86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转增后股份数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姓名职务数量(万股)(万股)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共29人)
合计140.00196.0058.80137.20
注1: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5月24日实施完毕,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95992985股扣减
1050股后1959919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5、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张磊、张杨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类别数量比例增加减少数量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2859012010.48%887255880002809084510.30%
高管锁定股234769708.61%88725235656958.64%
股权激励限售股51131501.87%58800045251501.6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422973989.52%49927524472901489.70%
三、股份总数272819859100.00%588000588000272819859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