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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统股份: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1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840证券简称:华统股份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

为354785万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担保对象中浙江华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高于

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分别向赣州加大饲料有限公司、信丰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出具了《担保函》,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华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农业”)与赣州加大饲料有限公司、信丰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内签署的《饲料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的义

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公司向江西双胞胎牧业有限公司出具了《担保函》,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服农业”)与江西双胞胎牧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内签署的《饲料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的义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均为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二年内。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费用以及

因发票事项造成的债权人一切损失。在保证人到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当在接到债权人的口头或书面通知时立即向债权人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以现金或货物形式)。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与赣州希望饲料有限公司在义乌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农业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与赣州希望饲料有限公司签署《饲料委托加工合同》和《赊销协议书》形成

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5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范围为《饲料委托加工合同》和《赊销协议书》约定的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二)担保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6日和2025年1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饲料及饲料原料采购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浙江华昇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昇饲料”)、仙居县绿发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居饲料”)、兰溪市绿发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饲料”)、华服农业向供应商采购饲料及饲料原材料提供总额不超过85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无需另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新增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饲料及饲料原料采购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次公司为华服农业提供担保事项,担保金额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预计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融资需求,公司管理层在前述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对华昇饲料、仙居饲料、华服农

业及赣州农业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其中对华昇饲料的担保额度调减60万元,对仙居饲料的担保额度调减300万元,对华服农业的担保额度调减90万元,对赣州农业的担保额度调增450万元,调配后,华昇饲料的担保额度由2700万元调减为2640万元,仙居饲料的担保额度由2000万元调减为1700万元,华服农业的担保额度由1800万元调减为1710万元,赣州农业的担保额度由0万元调增为450万元。

二、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本次担保截至目前担保额度本次新被担保方最近前担保余(本次担占上市公是否担保方持增担保

担保方被担保方一期资产负债额(万元)保后)担司最近一关联股比例额度(万率保余额期净资产担保

元)(万元)比例资产负债率高

华服农业1460.001610.00150.000.07%否

于70%

公司100%

赣州农业-0450.00450.000.21%否

三、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浙江华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华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DNWK1D3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源泉

成立时间:2024年6月14日

经营期限:2024年6月14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 198 号华统集团 A 幢 9 楼(自主

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农业管理;牲畜销售(不含犬类);畜禽收购;

畜禽委托饲养管理服务;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水果种植;新

鲜水果零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贸易经纪;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饲料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种畜禽经营;兽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2、股权关系朱俭勇朱凯朱俭军

60%17.5%22.5%

4.03%

华统集团有限公司

100%43.55%

上海华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精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88%30.25%2.01%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100%

浙江华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6205257.68

负债总额-22693486.33

净资产-3511771.35

项目2023年度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488228.65

净利润--488228.65

备注: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赣州华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赣州华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2MA3AN0LY9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郭源泉

成立时间:2024年12月23日

经营期限:2024年12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大塘埠镇西坑村劣树下24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牲畜屠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智能农业管理,牲畜销售(不含犬类),畜禽收购,畜禽委托饲养管理服务,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水果种植,新鲜水果零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贸易经纪,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应用服务,饲料原料销售,牲畜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

朱俭勇朱凯朱俭军

60%17.5%22.5%

4.03%

华统集团有限公司

100%43.55%

上海华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精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88%30.25%2.01%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100%

赣州华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

赣州农业设立于2024年12月23日,尚无财务报表数据。

4、全资子公司赣州华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分别向赣州加大饲料有限公司、信丰双胞胎饲料有

限公司出具了《担保函》,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农业与赣州加大饲料有限公司、信丰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内签署的《饲料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的义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公司向江西双胞

胎牧业有限公司出具了《担保函》,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服农业与江西双胞胎牧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内签署的《饲料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的义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均为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二年内。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费用以及因

发票事项造成的债权人一切损失。在保证人到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当在接到债权人的口头或书面通知时立即向债权人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以现金或货物形式)。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与赣州希望饲料有限公司在义乌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农业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与赣州希望饲料有限公司签署《饲料委托加工合同》和《赊销协议书》形成

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5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果主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保证范围为《饲料委托加工合同》和《赊销协议书》约定的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饲料及饲料原料采购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鉴于公司对本次被担保对象拥有绝对控制权,在经营中能够及时识别及控制本次担保风险,故公司未要求本次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董事会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饲料及饲料原料采购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8)。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有效审批对外担保金额为503125万元(其中资产池业务互保金额150000万元),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54785万元(其中资产池业务互保金额10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71.14%,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4775万元。

上述对外担保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

表范围外主体提供对外担保。除此外,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向赣州加大饲料有限公司、信丰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江西双胞胎

牧业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函》;

2、公司与赣州希望饲料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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