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1证券简称:裕同科技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分别为:邓琴女士、唐自伟先生、唐宗福先生。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琴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无法保证或异议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拟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930513553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16248453股后的股数914265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
3.30元(含税),总计派息301707483.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