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9证券简称:星网宇达公告编号:2024-073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
邮件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1号楼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张友良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充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报告期内,除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非经营性往来款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
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擅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续期及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续期,并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及第三方担保机构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公司接受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续期的事项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能有效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未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未来为保持授信的延续和融资渠道的通畅,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可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公司的业绩考核不满足行权条件,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对所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的153.414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上述股票期权全部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自行终止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