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8证券简称:贝肯能源公告编号:2024-058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陈平贵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肯能源”)于
2024年7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公司控股股东陈平贵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拟减持本公司股
份合计不超过6029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近日,公司收到陈平贵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截至告知函出具日,陈平贵先生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陈平贵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04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陈平贵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41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比例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元/股)(股)(%)2024年7月陈平贵集中竞价31日至20248.7414100000.2040年10月30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股份性质名称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股)(%)(股)(%)
限售股份00.000000.0000
陈平贵无限售股份3289500016.36673248500016.1627
合计3289500016.36673248500016.1627
(注:上述数值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严格督促了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平贵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三、备查文件
1、陈平贵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