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7证券简称:高争民爆公告编号:2024-033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全体董事会成员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乐勇建先生
(五)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8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15至
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六)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1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0人,代表股份167662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474%。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119名,代表股份5921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55%。
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65746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53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
股东共116人,代表股份191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2%。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旦增卓嘎、次旺罗布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1、采用累积投票逐项审议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庄存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57825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8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41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499%。
庄存伟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白珍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57879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1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46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411%。
白珍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乐勇建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57825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8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415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496%。
乐勇建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巴桑顿珠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57825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8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41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496%。
巴桑顿珠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武慧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57825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8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415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496%。武慧明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马莹莹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57824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8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414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479%。
马莹莹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采用累积投票逐项审议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曹敏忠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57558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14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996%。
曹敏忠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子扬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57585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4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17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451%。
李子扬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胡洋瑄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57559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14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003%。
胡洋瑄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采用累积投票逐项审议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3.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万红路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57558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27%。
万红路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晓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57558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27%。
王晓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卿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57559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27%。
王卿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融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75726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3%;反对股数5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3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75790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1%;反对股数3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
弃权4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75842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2%;反对股数4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弃权3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旦增卓嘎、次旺罗布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符合法定额数;本次
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