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6证券简称:易明医药公告编号:2025-003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于2025年1月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4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许可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前进女士出席并记录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12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董事会拟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5人调整为34人,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486万股调整为4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50万股调整为364万股,预留授予36万股保持不变。
1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许可先生、周敏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意见和《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1月7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6.45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授予364万股限制性股票。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许可先生、周敏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意见和《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2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九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