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3证券简称:凯中精密公告编号:2024-115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份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934867.13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70484342.84元。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328368949股扣减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870679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即股本3274982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共计派发现金60000000元,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约为1.8320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共计派发金额未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未出现超分配情况。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
1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利润分配预案。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经营规划等因素,结合了公司当期经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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