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7证券简称:黄山胶囊公告编号:2024-013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截
止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990981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423344.45元(含税)。若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90981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6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7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旌德县篁嘉工业园区篁嘉大道7号
咨询联系人:张文政、汪宝珍
咨询电话:0563-8630512
传真电话:0563-8630198
七、备查文件
1.《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