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证券简称:红墙股份公告编号:2024-060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范纬中先生、封华女士、孙振平先生和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陈环先生、王桂玲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相关意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相关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