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银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资格
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24年3月29日,贵公司召开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3月30日,贵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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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会议通知除载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
集人、股东与会方式等事项外,还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载明了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等内容。
经查,贵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刊登了会议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
开时间: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本次股东大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3、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14:30在江阴
市澄江中路1号银信大厦二楼三号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宋萍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本次会议通知的要求。
经查验贵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出席
对象、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8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7891206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0599%(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质押本行股份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份的50.00%时,对其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进行限制,该等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无表决权)。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32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7032013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56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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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进行了身份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6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859192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907%。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名册,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贵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且在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江阴市长达钢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2)江阴市振宏印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3)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4)江阴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5)江阴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6)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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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8)靖江园区及其关联企业
(9)江阴双马服饰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0)江阴市卫丰印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1)江阴华亚塑料制造有限公司
(12)江阴市大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3)江阴市富翔机械有限公司
(14)江阴市嘉隆压铸有限公司
(15)江阴市一斐服饰有限公司
(16)江阴市悦达印染有限公司
(17)江阴市元博针织服饰有限公司
(1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关联自然人(贷款、信用卡透支额度等)
(23)关联法人(存款类)
(24)关联自然人(存款类)
(25)关联法人(理财类)
(26)关联自然人(理财类)8、《关于〈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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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监事会对监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修订〈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15、《关于修订〈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关于制订〈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7、《关于制订〈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费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8、《关于制订〈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薪酬费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9、《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0、《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议案11、12系以特别决议审议,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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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6江阴银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署页)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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