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6证券简称:华锋股份公告编号:2024-068
债券代码:128082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自前次权益变动至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科创”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广东科创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交易、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公司可转债转股等事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10.05%减少至5.05%,其权益变动累计已达到5%。
2、广东科创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构成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
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科创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
公司名称: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路17号4301房自编号1房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法定代表人:汪涛珠江西路17号4301房自编号1房
注册资本:104020.79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47506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经营期限:1992-11-05至无固定期限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业务,咨询业务;产业园投资;物业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结构: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2年4月1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本公司股份合计9377600股。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减持数量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元/股)(股)
2022.4.11-2022.4.1411.261781700
2022.7.19-2022.7.2713.601917000
广东省科技
创业投资有集中竞价交易2022.11.11-2022.12.2911.231892900限公司
2023.4.19-2023.5.2610.901893000
2023.8.14-2023.8.3111.261893000
合计9377600
2、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
2案》。公司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1年10月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的股份数为31422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81094342股减少为180780122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3、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义务人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22年8月5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的股份数合计2530256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91752203股减少为189221947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4、自2021年9月10日至2024年11月7日期间,公司可转债转股
5939794股,公司总股本从190344877股增加到193440195股,导致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变动前持股情况变动后持股情况股东名股份性质股份数占原总股股份数占现总股称
(股)本的比例(股)本的比例
广东省合计持有股份1913702010.05%97594205.05%科技创
业投资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13702010.05%97594205.05%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以公司当时总股本190344877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以公司最新的总股本193440195股计算;
(2)上述表格中相关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3(一)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广东科创已履行其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并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东科创)》。
(四)2024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科创的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科创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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