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5证券简称:丰元股份公告编号:2024-050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晓萌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
1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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