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证券简称:吉宏股份公告编号:2024-085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2024年11月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1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亚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加强公司优秀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后,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的专项贷款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
筹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