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证券简称:吉宏股份公告编号:2024-07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2024年10月8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0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亚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6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80000股,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4月30日实施完毕,公司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回购价格调整为9.15元/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90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亚朋先生、关联董事陆它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庄浩女士、张和平先生、庄澍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00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数量及注册资本将发生变更,股份总数由384849288股变更为384769288股,注册资本由384849288元变更为384769288元。同意公司根据上述股本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条内容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