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证券简称:吉宏股份公告编号:2024-072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2024年10月8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
10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80000股,鉴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4年4月30日实施完毕,公司将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回购价格调整为9.15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和积极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90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