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浙江省财政厅0019886)。
截至2024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含 A、B 股)的客户家数为 707 家,审计收费总额 7.20亿元,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44家。
第1页共4页(二)续聘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2024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5月22日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综上,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要求规定。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2024年年报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核。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046号。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
按照《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047号。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项目组时间安排、项目
第2页共4页组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的看法、审计关注重点、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
相关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特别风险及风险较高领域的
计划、注册会计师对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采取的方案等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4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审计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1月,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度审计计划
进行沟通,包括项目组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关注重点等相关事项。
(三)2025年2月,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度审计执行
阶段情况进行沟通,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情况相关事项说明、重大事项汇报、公司本期业绩情况等。
(四)2025年3月,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年报审计结
果进行沟通、确认。
(五)2025年3月2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等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第3页共4页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4年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报审计和内部
控制鉴证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