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1证券简称:微光股份公告编号:2024-022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通过套期保值,有效管理汇率波动风险。
2、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只限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
3、交易对手:具有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4、交易额度: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5、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产品外销占比超过50%,出口销售主要以美元结算,人民币对美元
汇率的波动将对公司的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为降低远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根据外汇收款情况确定拟开展业务金额,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
3、交易对手:具有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4、拟投入额度、期间: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4000万元,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
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前述最高额
第1页共4页度。根据公司业务情况,最长交割期不超过12个月。
5、投资期限: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期限为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6、资金来源:只涉及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7、实施方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
该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8、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
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会造成远
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
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规范》,规定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
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上述制度就业务操作原则、职责和审批权限、业务流程、信息保密措施、风险管理与处置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
第2页共4页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公司董事长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操作,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及订单预测,进行外币收款预测,内部审计室审查监督。各部门严格按照《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规范》进行业务操作,使得制度和管理流程能够有效执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
的谨慎预测,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的谨慎预测量。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相匹配。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4、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从业岗位人员的综合素质。
同时建立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
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外销比重较大,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行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七、相关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产品外销占比较大,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公司应对汇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健全,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3页共4页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便于业务开展,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该业务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且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记录;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出具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