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2证券简称:通宇通讯公告编号:2024-066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
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吴中林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63人,代表股份2551478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950%。(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22478905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650500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521828405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514433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8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7人,代表股份3704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7人,代表股份3704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7人,代表股份3704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9%。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821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0%;
反对132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弃权
1944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7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836%;反对132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67%;弃权1944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97%。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2.00《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844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1%;
反对147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6%;弃权
1563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01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086%;反对147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06%;弃权1563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08%。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