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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1-03 00:00 查看全文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一月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合法有效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真实、准确、

完整和有效,资料上的签字和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在此同意,公司可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公告的信息一同向公众披露。

1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和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过程进行了见证,现发表见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已将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登记办法、登记时间及地点等事项予以公告。2024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将前述公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上进行了披露。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如会议通知所述,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2日(星期四)上午9:00在指定地点如期召开。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日(星期四)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程国鹏先生担任主持,就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

2项进行了审议。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参加人员及召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470482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7130%;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3人,代表股份42936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169%;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共同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7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11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296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程国鹏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鉴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3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投票。网

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043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9902%;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额0.0098%。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410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888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1119%。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整体交易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46920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7279%;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2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0.2721%。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8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额96.88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2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1128%。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标的资产以及交易对方

表决情况:同意46914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715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0.2846%。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7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6.74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2563%。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3)交易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46914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715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0.2846%。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6.74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2563%。

5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4)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表决情况:同意46914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715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0.2846%。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6.74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2563%。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5)本次交易支付方式及支付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46914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715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0.2846%。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6.74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2563%。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66)期间损益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46914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715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0.2846%。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6.74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2563%。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7)债权债务处理

表决情况:同意468937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6716%;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5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0.3284%。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6.242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5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7573%。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8)人员安置

表决情况:同意468937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6716%;反对

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5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0.3284%。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6.242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5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7573%。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9)标的资产的交割

表决情况:同意468937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6716%;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5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0.3284%。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6.242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5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7573%。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0)违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46885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6544%;反对

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0172%;弃权15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额0.3284%。

8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4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额96.0457%;反对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1970%;弃权

15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7573%。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1)《产权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46914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715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0.2846%。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6.74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2563%。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2)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46914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715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0.2846%。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6.74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2563%。

9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3)审议《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6914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715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0.2846%。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6.74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2563%。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6914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715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0.2846%。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6.74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2563%。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与苏州泷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68937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6716%;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5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0.3284%。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6.242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5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7573%。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6914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715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0.2846%。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6.74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2563%。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1(7)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6914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715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0.2846%。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6.74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2563%。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6914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715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0.2846%。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6.74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2563%。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2(9)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6914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715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0.2846%。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6.74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2563%。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0)审议《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036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9745%;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额0.0255%。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4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708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2918%。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1)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作价的依据及其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13表决情况:同意47036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9745%;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额0.0255%。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4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708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2918%。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2)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036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9745%;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额0.0255%。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4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708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2918%。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3)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6914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7154%;反对

1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0.2846%。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6.74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2563%。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4)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6914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715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0.2846%。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6.74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2563%。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5)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相关资产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6914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715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15份总额0.2846%。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6.74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2563%。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6)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69141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715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0.285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7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6.73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2612%。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7)审议《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6914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715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0.2846%。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16额96.74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2563%。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8)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组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6920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7279%;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2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0.2721%。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8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6.88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2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1128%。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9)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6920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9.7279%;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2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0.2721%。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398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96.88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0%;弃权12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1128%。

17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第1-18项议案涉

及关联交易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许汉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春栋先生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许汉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春栋先生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上述第1-18项议案均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均为会议通知公告中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18(本页无正文,系《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字盖章页)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

卜德洪

负责人:经办律师:

王啸波岑龙英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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