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文科股份14日早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潘肇英、李从文、聂勇、程玉姣、莫静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86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信用减值损失会计处理不恰当;(二)2023年一季度报告存在差错;(三)公司股份回购管理不规范。公司董事长潘肇英,总经理李从文,财务总监聂勇、时任董事会秘书程玉姣、董事会秘书莫静怡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勤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潘肇英、李从文、聂勇、程玉姣、莫静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