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59股票简称:天际股份公告编号:2024-077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8月28日15:00时在汕头
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386026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3.32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264013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6.97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22013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6.34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7722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23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7722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2394%。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议案1.00《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1635660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5%;反对
20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6%;弃权917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830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5.0089%;反对20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2015%;
弃权91700股。
2、审议并通过议案2.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635243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0%;反对
23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8%;弃权1035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41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1.4667%;反对23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9.7414%;
弃权103500股。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审议表决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意见。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