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8证券简称:浙农股份公告编号:2024-047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以现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5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姜俊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10人因个人原因离职、4人退休,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85500股限制性股票以4.47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和价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号)。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号)。《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程序合规,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51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