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47股票简称:埃斯顿公告编号:2024-039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及发
展前景的充分认可,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6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上述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增
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波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吴侃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诸春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周爱林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何灵军先生;董事陈银兰女士;副总经理殷成钢先生;副总经理
ZHANGXING ZHU(朱樟兴)先生。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增持主体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1直接持有公司间接持有公司合计持有公司占公司总股本
姓名职务
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的比例实际控制
吴波10996000025508490236504490241.9818%
人、董事长
副董事长、
吴侃0764684276468420.8794%总经理
董事、副总
诸春华02818152818150.0324%经理
董事、副总
周爱林900002799983699980.0426%经理
董事、财务
何灵军总监兼董01500001500000.0173%事会秘书
陈银兰董事28000797371077370.0124%
殷成钢副总经理090907909070.0105%
ZHANGXING ZHU
副总经理01500001500000.0173%(朱樟兴)
注:(1)吴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459%,与
吴波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雷斯特”)持有公
司股份2548947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140%。吴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派雷斯特合计持有公司36485474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9599%。
(2)吴侃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派雷斯特间接持有公司0.8794%的股权。
(3)诸春华先生、周爱林先生、何灵军先生、陈银兰女士、ZHANGXING ZHU(朱樟兴)
通过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对应股票数量分别为
100000股、100000股、150000股、62900股、150000股,相关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
实现需满足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应的解锁条件。
(4)吴波先生、诸春华先生、周爱林先生、陈银兰女士、殷成钢先生通过南京鼎之韵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间接方式及直接持股方式分别持有南京埃斯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斯顿投资”)3.1377%、3.0000%、2.9700%、0.2778%、1.5000%的股权,埃斯顿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0604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70%。
(5)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比例数据皆保留小数,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
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2基于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及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6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具体如下: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姓名职务
额下限(万元)额上限(万元)
吴波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30005000
吴侃副董事长、总经理
诸春华董事、副总经理100150
周爱林董事、副总经理100150
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何灵军240450事会秘书陈银兰董事3050殷成钢副总经理3050
ZHANGXING ZHU副总经理100150(朱樟兴)合计36006000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及方式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上述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障增持计划顺利实施,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拟通过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
施本次增持计划。
7、相关承诺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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